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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佛教协会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

2001-03-1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全国各地佛教协会,各方寺院,诸山长老,四众弟子:

佛教主张“庄严国土,利乐有情”,奉行“爱国爱教,护国利民”。以“法轮”喻佛法,以“不杀生”为首戒。欣逢中华民族百年未遇之盛世,我佛教信众,莫不馨香祝祷国泰民安。

岂料“法轮功”起,逆缘陡生,李洪志出,噩梦骤临。何方宵小,竟敢盗我佛教“法轮”以为其名号,窃我佛祖诞辰以作其“生日”,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。“法轮功”每每欺诓世人,世人遂因谈“法轮”而色变;“法轮大法”屡屡祸害天下,佛子竟因言“佛法”而蒙羞。这是佛教亘古未有的大耻辱,佛法万劫难容的大邪恶。除夕万家团圆,“法轮功”痴迷者却受李洪志“最后圆满”的妖言蛊惑,到天安门广场自焚。稚女绝望呼喊,撕心裂肺;人寰如此惨剧,触目惊心。血的肇端、火的挑衅,邪教凶相,毕露无遗。“圆满”何义,竟成李洪志戕害生命之借口;“法轮”何辜,沦为“法轮功”精神控制的工具!

正信佛教与“法轮功”邪教有天壤之别。古人云,“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,邪教以神道惑人则天下乱矣”。一语千钧,泾渭分明。一为慈悲喜舍,关怀众生;一为戕害生命、危害社会。佛教教人增长智慧,邪教诱人断人慧命。佛教教人慈悲不杀,邪教诱人纵火焚身。佛教教人知恩报恩,邪教诱人六亲不认。佛教教人以社稷为重,邪教教人“挟洋以自重”。华报今世,果报未来,不知邪教教主李洪志犯下如此滔天罪行,他自己将如何“消业”?!

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,不仅对佛教,亦对其他宗教极尽贬低、亵渎和侮辱之能事,妄称“现在的宗教,佛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……不能度人,是低的东西”,“目前,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”,“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,是比释迦牟尼、老子、耶稣还高的救世主”。出此狂言,恬不知耻。天怒人怨,可恶可诛!

数年以来,佛教四众弟子,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的警觉注视,一日不曾放松;对李洪志的愤怒声讨,一日不曾中断。我会已故会长赵朴初居士,早在五年前就指明“法轮功是邪教”,“光是取缔还不够,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,才能有效”。凡我佛门弟子,都应继承朴老遗志,为海潮音,为狮子吼,为金刚怒,积极投身反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的斗争。凡我寺院、僧众,都应利用一切说法开示的机会,向广大信众阐明正信宗教与邪教之分别,讲清“法轮功”邪教祸国祸民祸教之危害,发扬佛教辨正破邪之传统,摧伏“法轮功”邪教之谬论,复我正信佛教之圣洁,还我神圣法轮之光辉。

本会呼吁我国五大宗教,积极行动起来,开展一场“宗教反邪”活动。用慈悲之心,感化冥顽,拯救迷者;以正义之举,除恶反邪,去伪匡正。

公元二零零一年三月三日

佛历二五四五年二月九日

(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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